声色犬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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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米饭 @ 2007-08-27 00:25

就同性恋问题发几句牢骚,没成想在牛博上捅了马蜂窝,而且这马蜂窝越来越大。

有一点我需要解释,昨天关掉评论是因为已经开始有人在评论里问候我的亲人,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也没时间去盯着删那些评论,所以我把评论关闭了。一直以来,我处理评论的唯一原则就是只要你别问候我亲人,其他都没问题。

再有,我上篇博客的结尾“恋牛癖”之说纯属调侃,如对牛博或与牛博相关的个人造成伤害,我愿意致以歉意,并删除之。

但我还是坚持我的看法。事实上,这次捅马蜂窝恰好反映出同性恋问题的复杂性。

本质上说,我反对同性恋与我所接触的同性恋极端分子有关,他们带着传销般的热情,把同性恋宗教化,打了鸡血一样传销同性恋的伟大与神圣,甚至不惜抛出异性恋十分落后的观点,而这样的现象在我所了解的一定范围内越来越多。以后,有时间的话,我会说说我接触他们的故事。再有就是相伴随的同性恋在中国大城市的部分群落里的时髦与泛滥趋势,几乎发展到了任何友情深厚的同性哥们或姐们都或被传言或被调侃为同性恋。更有时尚人士本不是同性恋,带着赶时髦的心态尝试这种他们眼中的流行事物,据说,这在某些圈子与SM、换妻等相随,已经俱乐部化了。

其实,两个男人或女人发生性行为,那是他们的自由,而两个男人或女人相爱,与异性恋的爱情故事更无差异,不值得大惊小怪。同性恋者在中国生存空间的狭窄更是众所周知,他们争取正常的权益是理所当然的事。但是,且慢,任何弱势群体的斗争都是需要技巧的,部分同性恋领军人物的极端言行让我开始对同性恋这回事“另眼相看”。

围绕着同性恋的本质,我在想,人类是不是一再以自由为借口,将许多有悖常伦的行为合理化。这是不是也是人性的弱点之一呢。我们暂且不说同性恋是不是有悖人性,因为大家争来争去,矛盾最大的就是这点,让我们暂且抛开它,如果有时间,我会专门再写一篇关于同性恋与人的本性的文章细说。

好像是去年吧,我看到李银河有关性行为的“双方自愿、不伤及他人”的说法,开始的时候我觉得有一定道理,但逆反心理开始让我试着用排除法推敲这个说法——同性恋,符合;换妻,符合;SM,符合……但当我想乱伦时,停住了。好,那就接着上回说吧,因为本来上回也是要接着说乱伦的。

5.乱伦问题:李银河的理论在我的思考中到乱伦这里打住了。我当然不会把同性恋与乱伦混为一谈,但是,如果李银河的标准在乱伦这里站不住脚,我们就得返回去重新审视她这个标准,也就因此有可能重新审视同性恋等少数族群的权益问题。(请注意,为了吻合“政治正确”的原则,我把“弱势群体”改成了“少数族群”,要知道,弱势群体也是不能说的,得说少数族群,因为弱势群体这个说法有歧视含义,这是西方同性恋者等“少数族群”“争取”来的。)

当我在上篇博客提到乱伦问题后,看到了有人留言支持乱伦,说只要做好避孕工作就没什么。那好,既然如此,如果有一天乱伦者大声疾呼他们的正当权益,(甚至包括同性乱伦也囊括其中)——乱伦的成年父女、母女、父子、母女要求光明正大地公开恋爱,并合法注册结婚,你会持何种态度?他们可也是理所当然的弱势群体,不对,少数族群啊,他们可也是双方自愿的啊,他们可也是不伤及其他人啊!

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道德伦理问题了,过往的历史,道德伦理经常被玷污和利用,但因此,人类真的就不可能也不应该有共同的道德伦理标准了?或者即便有你也可以视而不见了?

重提这个问题:乱伦的成年父女、母女、父子、母女要求光明正大地公开恋爱,并合法注册结婚,你会持何种态度?

下次继续。



曾经的这一天...

最新评论 (点击这里查看更早的所有评论...)

2007-08-28 03:49 网址: http://xzopaiz.ycool.com/

孙海英的石光荣,嗨,酷毙了!我老婆当初爱看,爱死了,她让我吃醋,气了好几天呢!我说她爱解放军,不爱国军,是不对的!呵呵...

现在,解放军没仗打了,管起同性恋来了,孙海英,真欠捶!你叫他来我们旧金山唱唱看,绝对被人用石头砸死,旧金山可是同性恋的大本营呢!这里的男人,都带着耳环,说话爹里爹气.平客,我都能忍,您在这...发个啥子牢骚呢!


2007-08-28 03:55

平客,也就是你,有功夫去理laibuji那种人,完全不值得一理


2007-08-28 09:13 网址: http://www.sohoxiaobao.com/chinese/bbs/blog.php?id=61342

恩,等着看你的专门论述



laibuji

2007-08-28 19:01 匿名 58.61.*.* 网址: http://laibuji.yo2.cn/archives/352685

平客,也就是你,没有功夫去理diguapi那种人,确实是完全不值得一理


2007-08-28 19:04

这里的评论也开始无聊了



糊涂蛋

2007-08-28 22:22 匿名 85.182.*.*

那好,既然如此,如果有一天乱伦者大声疾呼他们的正当权益,(甚至包括同性乱伦也囊括其中)——乱伦的成年父女、母女、父子、母女要求光明正大地公开恋爱,并合法注册结婚,你会持何种态度?他们可也是理所当然的弱势群体,不对,少数族群啊,他们可也是双方自愿的啊,他们可也是不伤及其他人啊!
===============

只要不生小孩,人家不伤害任何人为什么不可以?

请平客给我个理由,我想不明白为什么大众心里不能接受就可以不允许人家这么做??纵然他们没有伤害任何人





因为科学!科学证明乱伦是危险的,而生小孩这种事,到目前为止还不是100%可以绝对控制的。安全措施不保险,西方有些国家反对堕胎。(完了,又出来一个更复杂的问题,堕胎!)呵呵。

而且,你混淆了反对的意思,反对是一种态度,但不是不允许。尤其同性恋,我反对,但我祝福每一对同性恋快乐。这一点也不矛盾。而乱伦我认为是应该禁止的,至少禁止结婚,因为乱伦是反科学的。
============


你所谓的乱伦反科学的理由,建立在近亲交配产生后代的基础上的,而如果近亲不产生后代,为什么不能合法的在一起?

你指出这样是否生小孩不是100%安全,在我看来这个理由很烂,没有100%的安全不能成为反对乱伦的理由,事实上没有任何一件事能100%安全,每个人上街开车都不能保证100%的安全,是否也要出于安全考虑反对人上街开车?不知平老师能否证明戴套做爱后中标要比走在路上被车撞死的概率高很多?



benzeneangle

2007-08-29 02:21 匿名 124.64.*.*

再有就是相伴随的同性恋在中国大城市的部分群落里的时髦与泛滥趋势,几乎发展到了任何友情深厚的同性哥们或姐们都或被传言或被调侃为同性恋。……

这才看到这段。
我想你说的这个正是腐文化。腐文化的本质在于消费男色或女色,只是借了同性恋的壳,与真正的同性恋群体还是有一定的错开的。
我个人对腐文化的泛滥也是一个非常讨厌的态度,我觉得真正的同性恋者倒不一定认同这种文化



benzeneangle

2007-08-29 02:46 匿名 124.64.*.*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博主是因为受不了某些“高调”而对同性恋者产生反感,那可能是找错了对象。高调的是那些消费同性恋的人。
须知同性恋倾向有很多是天生的,不以意志为转移的,他(她)们的性冲动也是发自本性的。所以博主直说“反对同性恋”,那是有些不给人活路了。如果是我,会觉得说成“反对以某种心态宣扬同性恋”更好



若草

2007-09-05 16:01 匿名 76.178.*.*

支持乱伦。
如果我说在遥远的古时候乱伦是很正常的现象,你肯定要说人类在进步云云。但是近现代很多人丁稀少的种族里乱伦是必须的,而且是乱伦且生小孩儿。你说这种情况下到底是乱伦违背人类本性还是让这个种族灭绝违背人类本性。
我根本不指望从逻辑上同你进行对话,因为从根本上你就是站在一个封建伦理卫道士的角度评价不同于你的性和爱的生活方式。既然异性性交和同性性交你都承认是自然现象了,为什么你就认为异性是不肮脏的,同性就是肮脏的?请不要说什么我尊重***来搞平衡,来装饰自己的文章,彰显自己的所谓客观与平等。
孙海英真是值得你学习,他讨厌还能直说,你还要拐个弯儿、还想遮自己的狐狸尾巴。


2007-09-06 00:01

先别给别人戴帽子,你说人家是封建卫道士,我怎么觉得你是伪先锋呢。扣帽子没意思,有理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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